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常见问题 >  北京市建委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

北京市建委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

发表于  2014-11-23 20:06:00       




答:主要内容包括:
    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、市政基础设施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砂浆,四环路以 内工程、奥运工程应率先使用,工程维修、家庭装修提倡使用干粉砂浆,鼓励发展节约资 源、提高工程质量、保护环境的散装干粉砂浆。
     施工单位使用预拌砂浆时须严格执行《北京市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》(试行) (DBJ/T 01—73—2003)和有关的技术规程,并向供方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认定 检测部门出具的干粉砂浆检测报告。
    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编制预拌砂浆概算定额,建设工程中因使用预拌砂浆 所增加的费用应将其列入建设工程造价。
     建设工程中取消现场搅拌,全部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(不含袋装砂浆)的 所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予以全额返还。
      各区县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制定合理的推广计划,并着重解决散装物流配送 和施工机具的配套问题,为工地文明施工创造条件。
推广砂浆是一项系统工程,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指导、监督、协调工作,及时解决 发展中的各种问题,加快